摘要: 7月2日,观山湖区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三次会议,审议并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邱斌,副主任陈继春、刘奕扬、严英、罗敏及部分常委会委员出席。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焦汝志主持。区政府党组成员、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江康,区法院院长...
7月2日,观山湖区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三次会议,审议并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邱斌,副主任陈继春、刘奕扬、严英、罗敏及部分常委会委员出席。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焦汝志主持。区政府党组成员、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江康,区法院院长徐涛,区检察院检察长谌黔蓉,区政府办、区监察委、区委组织部及各镇、街道人大相关负责同志列席。
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议案。
决定免去:郑胥同志观山湖区教育局局长职务;
陈娟同志观山湖区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;
陈学君同志观山湖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。
免去:黄凯同志观山湖区观山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职务;
谢光琴同志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。
决定任命:李波同志为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副区长;
陈娟同志为观山湖区教育局局长;
李习禹同志为观山湖区农业农村局局长。
任命:王军同志为观山湖区观山街道人大工委主任。
按照相关规定,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。
作者:王芸
编辑:杨彦盈